女配自救靠美食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可爱
秋丽一边呢喃,一边嘴巴飞速鼓动。
吃下一口‘狗饭’,本能地又摸到筷子,就着顾湘的手连吃了好几筷子:“唔,特别香,但是淡了一点。”
嘴里说了好几句淡了,却是没停下吃。
拳头大小的丸子,秋丽一口气吃了四个半,这才又抓了一个细嚼慢咽,一边吃一边提意见:“小娘子,这盐搁的有些少,您自己说的,盐乃百味之首,无盐则不香,还是要多搁一点。”
“当然,若是为了节约成本,这样的咸度也不是不行。”
秋丽摇头晃脑,感叹连连,“换成别人做这肉丸子,少搁盐肯定不好吃,可小娘子这味就调得特别好,没盐那也叫别具风味……”
顾湘点点头,一本正经地道:“嗯,没少放,就是这么大的量,毕竟是给狗吃的,不能太咸。”
说着,顾湘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处花丛。
冬日里花木凋零,只有几簇常青的花木还葱绿可人,就是那簇君子兰旁边,露出来一颗狗头。
黑白花的脑袋上两只圆滚滚的眼。
眼睛里露出一抹凶光!
秋丽:“……”
霎时间感觉手中这纸包里的那肉丸,有点烫手起来
樱桃也笑得不成:“走,姐,咱去表哥家,让他俩给咱打家具去,还有装修,咱也按小娘子的房间那么装!”
她们姐妹的房子已经盖好,只差装潢,其实她们本来没打算搞什么装潢,那都是豪富人家才有的讲究,寻常人家连房子都建不起来,哪有心思弄什么装修?
姐妹俩现在都自己立了女户,以后要自己过日子,每一文钱都很重要,必须学会攒钱。
秋丽还想给妹妹攒一笔嫁妆。
她自己不想以后,不嫁人也无妨,可她还是想把妹子嫁出去。
若要选个好人家,嫁妆就不能少,再说,若是没有丰厚嫁妆,将来去了夫家也要让人瞧不起。
因着这个,秋丽哪怕在小娘子的房间里待得舒服不得了,她先前也没敢动过心。
今天看着自己的分红——足足四十九两六钱!
马上就要有五十两!
别人赚多少,秋丽不知道,反正王知县肯定没她赚得多,而且王知县要养一大家子人,要养车夫轿夫,要养媳妇,养孩子,她可不需要。
樱桃这个月分得比她少,只得了二十四两,只有她月俸的一半,毕竟樱桃在算账方面是真没什么天分,秋丽的工作量是妹子的五倍。
而且这小丫头还贪玩爱偷懒,逢假必休不说,一日三餐都要在自家食堂吃,还连吃带拿,食补都变成了实物。
可即便如此,樱桃赚得钱也足够养十个她。
一个月能赚二十几两的女子,在寿灵这等偏僻县城,哪怕是那些大户人家也会想求娶她进门。
秋丽风中凌乱地被妹妹拖着走了几步。
顾湘这才把剩下的狗饭拿到她的大可爱面前,刚递过去,狗子一伸头叼着纸包就跑。
她伸手伸得足够快,也只摸到了一下。
“哎!”
眼瞅着小狗子飞奔而去,娴熟地钻过狗洞没了踪迹,耳边听着旁边几个巡逻的家丁发出闷笑声,顾湘也没生气。
她对这只黑白花,真是越看越爱。
抢食抢得这般凶,还总不肯让她好好撸,那她也高兴。
顾湘以前就特别喜欢猫猫狗狗之类的小动物,可那时候连她都没有地方安家,她又清楚养狗是一辈子的事,养了就要做好陪伴它一生的准备,自己都养不了自己,安顿不下来时,心里再喜欢她也没敢真去养。
穿越到这时节,命都不知能有多长时不敢想,如今顾湘却真想好好养只狗狗。
顾湘发现自己在喜好上到挺广泛,毛茸茸的小不点她很爱,那些大个儿的,有着大长腿的大狗,她也很喜欢。
就说这只黑白花色的大狗,一开始只是心生好奇,便想喂一喂,如今却是一日不见就很想念。
她这狗饭也是越做越精心,用的食材越来越高档。
“只是这饭量最近仿佛有点大?”
顾湘轻笑了声,便去浮云楼,还没走到浮云楼门前,就见姜氏正和老杜,还有阿冯说话,三个人神色都有些严肃凝重。
“阿娘?”
“快,三娘过来。”
姜氏看到女儿,一把把人拉到身边,蹙眉道,“你爹今儿去看了看你大伯,你大伯说大李村东边,就挨着咱顾庄那儿的山让李子俊那小子和什么人一起合伙承包了去,说是也要建什么酒楼!”
顾湘:??
姜氏眼神里不禁带出点恨恨之意:“他什么意思?以前也没见他对做生意感兴趣,整天一副清高样子,连出去抄个书,写封信都怕吃苦,怎么,这会儿不嫌弃经商不体面了?他开个屁的酒楼,还不是看咱们修好了路,纯是为了占便宜的!”
顾湘心下也有些意外。
其实自从路修起来,顾庄到寿灵沿途的村子地价都有小幅度的上升。
想起要借着这条路做生意的,可不只是李子俊,早就有人动心思,就连各地的货郎来往都比旁人多。
事实上在更早之前,从顾庄村民们开始做梨膏,以及后来‘顾记’的下饭菜销售起,这条通往县城的路上便开始变得挺热闹,各村都有精明人借东风做起生意来。
姜氏当时可没在意,还与有荣焉,和村民们聊天时谈起这个,那是相当骄傲。
现在换成李子俊要包地建酒楼,她登时就警惕得不行。
“听说那小子还请到个名厨世家的传人,反正传得沸沸扬扬,大李村那帮子人还捧他的臭脚,说什么他们的酒楼一开,就没有咱浮云楼什么事了!”
姜氏气得脑袋发胀,“什么东西!我呸!”
顾湘莞尔,笑着劝慰了几句,一问姜氏还没吃午饭,就哄着她进厨房坐下,顺手给她做了一大碗酸菜牛肉面。
酸菜味浓,牛肉难得,偏还做得入口即化,又嫩又香,配在一起滋味特别好。
姜氏搅拌了几下,一口吃下去就把什么李子俊,酒楼,名厨之类的通通先忘到脑后去。
若是那名厨手艺当真比她闺女这手艺还要厉害,卖的饭菜又比她闺女卖的便宜,那她也就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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