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战争之风 - 第七章:一场完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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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时分,采石场。
    因为提前知晓了战争即将到来的消息,银霜镇采石场的矿工们早就已经先一步离去了。
    此时此刻附近的兽道林间,一群被骑兵逼入山林的荒野盗贼,落入到了陷阱当中,包围绞杀之势已成。
    虽然为首的那名盗贼武技颇高,人在马上折腰闪身避开了飞来的横木,但依然在起身时被一支弩箭射落下马,在武技未突破一定上限时,幸运是战场上至关重要的属性。
    如果按照一名百战老兵的眼光标准来看的话,这场由七个盗贼八匹马vs二十名民兵的战斗,根本就是一场水准不堪入目的菜鸡互啄。
    甚至许多村镇间争夺水源的械斗,都要比这个来得激烈残酷。
    荒野盗贼奇蠢无比的一头扎入布置简陋的林间陷阱当中,被陷阱坑、陷马洞等等设计控制得完全丧失了骑兵优势,甚至还因此挂彩受伤,而明明已经拥有绝对战术优势的民兵们,他们高举着木盾与矛,却迟迟不敢往盗贼的身上扎,只敢畏畏缩缩的四面包围上去,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
    大家都是菜鸡,但在战术形势上却是红木镇民兵一方全方面的碾压。
    更何况在红木镇民兵当中,还拥有一名精英模版的三级狂野猎手雷蒙德,这个红发精神小伙一见血就亢奋,他的血管里也许就涌动流淌着一股嗜杀的因子。
    雷蒙德手持猎弓,整个人就像一头人形豹子般伏身穿梭于林间,于各个角度持弓射击,虽然荒野盗贼的战斗素养要比红木镇民兵们高得多,知道举着盾四面挡箭,但是罗德在战前给雷蒙德买了两袋钢矢箭,那些简陋无比的单薄木盾,顶多撑个四五箭就哗得一声被硬生生得射爆了,一共就七名盗贼而已,开局还被罗德一弩偷袭放倒一个。
    很快的,荒野盗贼的溃兵就再无任何反抗之力了。
    “雷蒙德,节省点箭支,你回来。全军出击。”因为足够的时间平复,已经从第一次参战中缓和过紧张情绪的罗德对雷蒙德与十九名红木镇民兵,下达了截然相反的两项命令。
    一方面是让自己的手下们都见见血,另一方面也是让这些民兵都分享一些经验,不能人都让雷蒙德杀光了。
    十九vs五,并且对手基本还都是身受箭伤、士气崩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在罗德的严令之下,红木镇的民兵面面相觑,然后他们一点点的合拢阵形,把里面那些不断叫骂嚎哭的荒野盗贼,以手中木矛刺成鲜血浸透而出的筛子。
    【这是一场完美的胜利,部队士气+5。你获得了10第纳尔,杂物若干。】在这一刻,罗德视野的左下角,浮现出这样的一行文字。
    当然是一场完美的胜利,已方一个人都没有死甚至没人受伤。
    第一次杀人,无论是罗德还是红木镇的民兵们都有些沉默,哪怕刚刚还十分亢奋的雷蒙德也是如此,不过好在杀的是荒野盗贼,北方行省的民众对于这些人都是恨之入骨,因此大家的心情渐渐就平复下来了。
    雷蒙德过去寻回还没有损坏的箭矢,更有机灵的民兵牵回受伤的马,俯身收集盗贼身上值钱的财物。
    罗德则趁着这个间隙,点开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系统面板,看一看有没有战士晋升,可惜的是,这次战斗获得的经验实在太微乎其微了,并没有谁因此获得晋升。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很值钱的,我值整整两百金币不要杀我!”
    突然,那边传来像杀猪似的惨叫声,正在平复心境总结得失的罗德寻声望去,只见那边的死人堆里居然还有一个家伙未曾死去,他肩膀上钉着一支弩矢,此时此刻被雷蒙德抽出一柄单刀顶着脖子,惨叫连连。
    “刚刚我在收回箭矢的时候,这个家伙想偷袭我,被我一脚踹翻了。大人,让我现在就杀了他吧!一个荒野盗贼说自己能值两百金币,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暂且等一等。”
    “喂,我这名下属的话你也都听到了,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我就把你交给他了……他很嗜血的,简直就不是人!”
    雷蒙德:“……”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说,我什么都说。”
    “我以前是在贝克宁郡贩孩子的,跟郡城的奥达夫家有仇,你把我交给奥达夫家他们家就会给你两百金币,我说的都是真的。”毕竟仅仅只是一个中世纪的人,沃尔斯虽然有些机变狡诈,但在战前被罗德一箭射晕了,刚刚又被雷蒙德打了一顿,此刻刀架在脖子上,肩膀上血流不止,连脑子都迟钝了,为了能够暂时活命把自己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部都倒了出来。
    他却是没有发现,眼前这名少年贵族的眼神目光因此而变得越来越冰冷起来了。
    “也就是说,你还是个贩孩子的惯犯,贩过不少人家的孩子喽?”
    “呃……”
    锵。
    沃尔斯隐约察觉到不对,刚想再说些什么进行辩解,耳边就已然传来了长剑出鞘之声。下一刻,他只觉得脖颈一寒,天旋地转,罗德蓦然之间拔剑斩出,几乎将这个人贩子的脑袋都整个斩切下来了。
    “大人,这可是两百金币啊!?”不仅仅是沃尔斯死得不明不白,就连一旁的雷蒙德都有些懵。两百枚金币,这对于红木镇来说可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老子不跟人贩子做交易,这种杂碎见着一个就杀一个好了。”
    “至于这个家伙的脑袋,泡在石灰里保存一下,给贝克宁郡的奥达夫家送过去,他们家肯付钱就付,不认账的话,老子就当作是私人收藏了。”刚刚那一剑没能将沃尔斯的脑袋整个砍下来,罗德上前两步以左手提起他的头发又切割了一剑。
    上辈子,曾经有一个待自己极好的叔叔,家里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那个叔叔原本美满的家一下子就毁掉了。
    他离了婚,辞掉了工作,卖了房子满世界的找自己儿子,家中长辈谈起此事时每每叹息,给罗德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因此这个沃尔斯哪怕说自己是个窃贼,是个强盗,他都还有一线生机,唯独他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盘托出时,他就已经死定了。在罗德看来,你对成年人动手,我被骗了或者斗不过你,那是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但你们这群杂碎对孩子动手,就实在是太过卑劣太过下作了。
    钱,罗德都可以不要,但这个家伙,却是必须死。
    现在他唯一后悔的事,就是刚刚动手太快了,忘了把自己记忆中的十大酷刑挨个给对方轮上一番,让这家伙死得太过轻松了。
    【经验值+20】
    斩杀,枭首之后,一身血污的罗德走到一旁处理自己的事务,而包括雷蒙德在内的红木镇民兵,他们彼此面面相觑,莫名的,对于自家这位领主大人,心中更加生出了一些奇异的敬畏之感。
    领主大人,他是真的发自心底厌恶这些家伙。以后自家镇子里出现这些人,见到一个,就弄死一个!
    免得,因此影响大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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