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 - 第213章 美人在骨不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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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头乱如麻绳。
    忽地抬起头来,双手掩住脸颊。
    望着赵云那如涂玉脂的嘴唇出神。
    良久。
    她轻轻舔了舔干燥的嘴唇。
    想要鼓起勇气主动去亲吻赵云,但又下不了决心。
    故而一直迟疑不进。
    赵云却忽地开口问道:
    “琰儿,方才进门时我就想问你。”
    “你房间里似乎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是你挂了熏香么?”
    蔡琰轻轻地点了点头,嗯一声道:
    “是,因为我平时弹琴时,喜欢熏香的味道。”
    “我特别喜欢蕙草、兰叶、桂皮做的熏香。”
    “平时在身上也会佩戴这样的香囊。”
    赵云挠挠头,这就是女孩子都是香喷喷软绵绵的原因么?
    “可我在你身上还闻到了另一股香气,应该不是香囊发出来的。”
    “有点儿像体香,又有点儿像熏香。”
    “这是什么味道?”
    赵云又问道。
    蔡琰闻言,轻掩口唇咯咯笑道:
    “想来云哥说的是‘体身香’吧?”
    “‘体身香’?”
    “那是什么东西?”
    蔡琰耐心地回道:
    “那是我们女孩子平时服用的一种药品。”
    “连服三日就可以口中生香。”
    “五日身体里就可以散发出幽香。”
    “服用一个月与之擦身而过,便能够闻到香味。”
    赵云一奇,“竟有这么神奇的药品?”
    难怪蔡琰说话时吐气如兰,竟有这等奇药。
    蔡琰轻轻捋了捋发鬓,幽幽道:
    “这是民间的一种药物,制作材料十分昂贵稀有。”
    “平时也只有大户人家的闺女儿才用得上。”
    “若是放到普通家姑娘,怕是无福消受了。”
    她忽然又联想到了貂蝉。
    在见到她之前,她一直对自己的容貌十分自信。
    就算不是倾国倾城,也该是“祸国殃民”了。
    她也从不担心赵云会不喜欢自己。
    甚至一度奇怪赵云为什么不为自己的美色所动心。
    直到貂蝉的出现,让她明白了原因。
    原来云哥身边竟有这样仙女下凡般的红颜知己。
    自己的美貌在她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难怪云哥会不动心,因是身边有更好的人儿。
    但从小性格倔强的她,向来不服输。
    自见了貂蝉后,她愈发对自己的容貌身段上心。
    用最好的化妆品、用最好的香囊。
    希望能将貂蝉给比下去。
    可无论自己有多努力,她却始终追不上貂蝉的背影。
    就连自己一直努力保持的身段。
    在貂蝉怀孕,身材微微变胖以后。
    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在身材上比过貂蝉时。
    却发现貂蝉胖了后,身材反而更加丰腴。
    更加端庄、富态。
    平添了几分人妻成熟的女儿柔美。
    老天可真是不公平。
    明明自己那么努力,貂蝉却什么也不用做。
    因为上天总是眷顾着她的美貌。
    怀孕变胖后反而更加美丽。
    你说女人听了气人不?
    蔡琰眼神幽幽,叹道:
    “云哥,我是不是很没用。”
    “永远也比不上貂蝉妹妹。”
    赵云闻言,正色道:
    “美人在骨不在皮。”
    “你从小出身于书香门第,自带一股浑然天成的幽兰气质。”
    “这是蝉儿所不具备的。”
    “你能歌善舞,能吟能赋,能书能画。”
    “这些都是只有你琰儿才能做到的,蝉儿在书画方面可是一窍也不通。”
    “这些她都是远不如你的。”
    “人不宜妄自菲薄,总拿自己的不足去比别人的长处。”
    “琰儿你是否应该更加看向自己的闪光之处呢?”
    对于蔡琰来说,赵云嘴上的话,就是糖衣炮弹。
    哪怕听他一句夸自己好的,她也心中欢欣。
    更别说他还拿貂蝉不如自己说事儿了。
    这更是领她羞喜交加,心里聚集的郁闷早已一扫而光。
    小脸兴奋的红扑扑、粉艳艳的。
    “我好欢喜,我好欢喜!”
    在他耳边莺声燕语。
    说不出的温柔,道不尽的甜蜜。
    “美人在骨不在皮?”
    “云哥你可真会说话。”
    蔡琰想起赵云方才说的话,捂嘴咯咯直笑。
    脸颊上嫣红一片。
    胸前因为开怀的笑容急剧起伏。
    划出道道诱人的浪波。
    【叮!系统提示,红颜蔡琰好感度+10点】
    当前好感:90点(只缘感君一回顾,从此相识朝与暮)
    “谢谢你云哥。”
    蔡琰玉颊绯红,轻嗯了一一声,兴奋道:
    “经过你的开导,琰儿心里犹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她忽地站起身来,笑问赵云道:
    “说起来,云哥你还没听过我弹琴吧?”
    “若不怕扰了你的清听,琰儿想为你弹奏一曲。”
    赵云一喜,他的确还没听过三国第一音乐才女的弹琴。
    若是有幸能听上一曲,确实不枉费一朝穿越。
    蔡琰嫣然一笑,侧身从柜子里取出一面古琴。
    放在了靠窗的桌子上。
    透着月光,将那古琴照的银白。
    “这琴尾怎么烧焦了?”
    赵云见着古琴后背好似被火烤了一般,好奇问道。
    蔡琰美目一转,解释道:
    “我父亲早些年的时候烧桐做饭,父亲听火烈之声,便猜到了那桐乃是良木。”
    “忙请人将木救出,许一千金买下。”
    赵云闻言,忍俊不禁道:
    “你们好乐理的人倒是特别。”
    “为了一块木头,就愿意掷之千金。”
    “换作是我,可不会消遣这钱。”
    蔡琰微微点头,笑道:
    “云哥说的也是,千金虽是贵了点。”
    “对于那做饭之人而言,那桐木不过就是一文不值的柴火罢了。”
    “可对于我们好乐理之人而言,那却是千金也难求的。”
    “若换作是我,同样也会花这价钱。”
    赵云颔首,心想这就好比现代那些球迷一样。
    为了一双球鞋,可以花上几千甚至几万的价钱。
    蔡琰望一眼夜空,美眸希冀,又续道:
    “我父亲后来亲人将这桐木裁成了古琴。”
    “果是能弹出美音,只是尾部已经烧焦。”
    “故而父亲为它命名为‘焦尾琴’。”
    焦尾琴?
    赵云惊喜地看一眼古琴。
    这可是我国的四大古琴之一啊。
    妥妥的国宝。
    三国第一才女拿国宝为自己演奏,赵云庆幸自己还真是幸运。
    蔡琰忽然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坚定地望一眼古琴。
    用青葱的玉手在琴弦上摩挲了几下。
    她习惯在弹奏前试试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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