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们穷得要死 -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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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们穷得要死 作者:夜妖公爵

    分卷阅读13

    三学生妹,偶尔上网码字还赶上jj抽。作者写文就是自娱自乐。毕竟你写好了文木有人看是很寂寞的嘛。这篇文最开始是作者在自习课上呆着没事写在草纸上的,一开始就写了个开头,在同桌的威逼下写了结尾。灵感就是我们学校食堂的吉祥馄饨关张了各种闹心,于是就开始脑补一对攻受在馄饨店里的温馨岁月,之后分道扬镳,想找回那段记忆时却发现馄饨店不见了……脑补着脑补着就补这么长。orztt作者写文就是为一痛快,给高三减压罢了。所以捏,您要是觉得这文让您不痛快了,直接点叉就完了。别再说三道四地给我找不痛快了。就是这样。

    昏头涨脑地走出来,我已经麻木了。

    我没有坐车,我想一个人走一走,静一静。夜风灌进我的鼻腔,冻得我眼眶抽痛。

    我抽了自己一耳光。

    孬种,不许哭,给我憋回去。

    这绝对是我这么多年来过的最伤心的年,没有之一。

    和结婚十年的人吵架吵到分手,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要挽回,却刚好发现对方已经带着别人上了床,还嘲笑我是个大松货。

    你看。连上帝都嫌我贱,给我报应,让我不要回头去舔你的脚趾。

    有的时候我多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跟你吵架的是我,等你短信的是我,率先低头的人还是我。

    在你眼里,我一定是个非常惹人烦的家伙。呵呵,对,你不是说我脾气古怪么。这句话你还真是说得很对。就连我自己都不能忍受我自己这样的怪异脾气。

    我不是性格古怪。我只是太爱,即便和你吵架也做不到潇洒说拜拜。

    我是放不开,我永远不可能忍受我的床上出现三个人,也不能忍受我的床上出现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角色扮演的虐待游戏我也不喜欢。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我是放不开,那算我活该。

    我是老了。我已经三十岁。可我最美好的年华都已经给了你。

    在你眼里,我只是一双你抛弃的破鞋。可你在我的眼里曾经是一切。

    曾经而已。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一坨狗屎。

    你怎么还能有信心让我再次喜欢你?亲耳听见你在电话里那样恶毒地讥讽我,我就算是再贱,也不可能回到你身边。

    闭上眼睛,脑海里只能翻滚出无数黏腻的恶心的狠毒的念头。

    我想你去死。

    我想把公司的机密卖给竞争对手。

    我想弄出个商业陷阱骗你犯罪,然后把你推进监狱里,关上二十年。

    我想找个比你好一万倍的男朋友,我和他手挽着手走到你面前,你哀求我求我回来,我冷笑离开。

    我想你跟你那些滥交的情人们都得艾滋病。

    我想你毁容,我想你破产,我想你得性病,我想你浑身长出无数恶心的脓疮,我想全世界都遗弃你。

    我想拼劲我所有的能量报复你。

    我不断幻想你凄惨的场面,以为这样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别骂我自私恶毒。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我已经快要疯掉了。这一刻的我,为了毁掉你可以不择手段。如果现在你知道我满脑子都是泛着毒汁的诡计,恐怕都要吓得以后再也不敢见我。

    千秋开着车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后边。

    我走到桥上,看着桥下江水波光粼粼,好似pub里一娘c钙身上的黑色亮片小背心,心脏顿时猛地一抽。

    今天跟你滚床单那个小公关,是不是就穿成这样子?

    这样子究竟有什么好看的!我看了就恶心!!

    猛地一脚踹翻桥边的垃圾桶。

    千秋从车里冲出来拉住我的手。“吴优,不要做傻事!”

    我回头,千秋满脸都是浓浓的担忧。

    握住他的手,我才发现我的手,竟然那么凉。

    千秋把我搂在怀里,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香气钻入我的鼻孔。他安抚地拍着我的背,就像抚慰着伤心孩子的母亲。

    “别想了,跟我回家吧。”他说。温暖的声音里都是疼惜。凤眼一挑,他又狠狠地掐着我的鼻子道:“别想不开了,我会一直看着你的!”

    我愣愣地看了他半天,才搞懂他的意思。不禁扑哧一声笑出来。

    这个傻蛋,竟然担心我跳桥自杀吗?

    我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那个混蛋他还不值得我为他去死。”

    我要坚强地挺过这一关。等老了,跟我的爱人云淡风轻地笑谈,老子当年也爱过一傻逼。

    我才三十岁而已。我至少还能再活三十年。有什么不能重来一遍?

    挥挥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走,把伤心甩在身后。

    从今天开始,我要为自己,好好活。

    程渣,你,永远滚出我的世界。please。

    ☆、不存在的第三者8

    很久之后,我好想得了间接性失忆症,我再回忆那天,我发现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你是除了父母,此生和我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你是我最重视的人。而你对我的评价,我却一句都记不起来。

    挺悲哀的,是不是?

    大概一个人伤心到了极点,就会潜意识地把那段记忆封闭起来,拒绝再受第二次伤害。

    我记不得那时怎么个撕心裂肺的难受法,只记得那天的风很冷,路灯很亮,街上车很少,很冷清。

    只记得千秋的手很热,他衣服上的薄荷香水闻起来让人觉得很安心。

    我跟千秋回家,喝空了千秋的酒柜,一直喝到双眼迷离。然后傻笑着冲进浴室,穿着衣服站在花洒下,任凭温水把我当成一株植物灌溉。

    冲了不知道有多久,我把湿透了的衣服脱掉,露出湿淋淋冷冰冰的身体。对着镜子审视着,我傻乎乎地笑:“你骗人,我哪里老了,我哪里松了,我明明就很好看。”

    我一直有检查锻炼,身材和肌肉都是完美流畅的线条。皮肤没有你那样性感的小麦色,却胜在光滑细腻手感好。偶尔也会敷面膜,防止眼角出现小细纹。

    其实我还是挺有魅力的对吧?我问镜子里的自己。

    然而,镜子里的那个我,忽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我有些惊恐地看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我确信我没有做出那样的表情!

    可惜程骁都不看你了。再有魅力有个屁用。镜子里的我嘲讽道。

    别人我提那个人渣。他不懂我的好,总会有识货的人珍惜我。我咬牙切齿地对镜子说。

    镜子里的人却忽然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别人理解你有什么用呢?你在乎的只有他。除了他,你眼里再也放不下别人。

    闭嘴!

    哟,恼羞成怒了啊?承认了吧,你就是贱,你就是喜欢他。

    闭嘴闭嘴闭嘴!!

    我一拳砸进镜子。刺痛感猛地袭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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